“不舍得与你没牵连”

 

【邵蓝】救钟

*“救钟”在粤语中与“够钟(时间到了)”同音

*一个万字小中篇,原作剧情向,披着现实文学外皮的魔幻文学…

*献给我的朋友 @碗 

 

1.

 

据说在人死以前,神明会慈悲为怀,完成他的最后一个心愿。

 

当然,这到底是不是真的,答案只有死人知道。

 

 

2.

 

从漫长的昏厥里睁开双眼的时候,蓝博文无意识地回想起邵志朗常说的一句话:你真是我见过最不怕死的人。每次听到这句话,他总摇头笑笑,不多解释。

 

他不知该怎么解释。比死可怕的东西其实还有很多。让他举例的话,比如说——呼吸。

 

死亡的前兆如果是休克,那生命的起源其实是呼吸:对健康无虞的活人来说,呼吸这件事自然而简单得让人无法察觉,可对死里逃生、挣扎复苏的人——比如现在的蓝博文——氧气仿佛无数翻滚的刀刃,在他浑身每个角落里插刺和搅动;仿佛一把磨碎了玻璃渣滓,包裹他每个脏器去试炼与煎熬。没有任何一种痛苦可以和呼吸的折磨相比较,开启了意识、恢复了心跳、灌注了回忆又勒索出喊叫——

 

事后蓝博文有点不好意思地和邵志朗解释,当时他真的没意识到自己在惨叫,更毫不知情自己会叫得那么凄厉和刺耳,叫声穿透了ICU厚厚的监护玻璃,才会让邵志朗几乎把眼睛都哭得瞎掉。对这些小细节他们默契地选择不去计较,毕竟是两个人前风光的集团老大嘛……一个崩溃大哭,一个怕痛惨叫,都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光彩事,不如干脆忘掉。

 

 

“……总之你醒翻就好(总之你醒了就好)。”

 

邵志朗不懂照顾人,平时习惯了鞍前马后有人服侍,以致于连个苹果也削不好,削得坑坑洼洼全是缺口,样子和现在满身伤口的蓝博文有一点像。当然,他们两个人其实都注意到邵志朗像酒精中毒一样发抖的手和声音里无法压抑的抽噎,只是这些无关紧要的小细节,他们一向默契地不多计较。

 

“我来喇(我来吧)。”

 

像邵志朗藏不住眼角的红,蓝博文也藏不起嘴角的笑。他从ICU出来后恢复得很快,医生都赞是神迹,不出一周时间,已经能坐在普通病房和邵志朗讲笑,还能自己拿刀削平果,动作行云流水,完全看不出是个被车碾过全身的人。

 

“你宜家……仲会好痛吗?(你现在……还是很痛吗?)”

 

邵志朗那幅小心翼翼的样子倒像险些重伤不治的人是他,蓝博文又心疼又好笑,随口讲句玩笑话宽慰他:“有冇听过会呼吸嘅痛?(有没有听过会呼吸的痛?)”

 

“乜啊(什么啊)……”哪知道邵志朗听完眉头却皱得更紧,伸手就要去按呼叫铃:“即喺你仲喺度痛?点解唔早啲出声?(就是说你其实还在痛?怎么不早点出声?)”

 

“喂喂,讲下笑即。(喂喂,讲个笑话而已。)”蓝博文无奈之余心里还漫起一点自虐狂般的愉快。两人相处了十多年,一向是他为少爷担惊受怕,很少让人这么一惊一乍地宠着,倒让他很是受用,“咁出名嘅歌你冇听过?梁静茹戈首喔。(那么出名的歌你没听过?梁静茹那首啊。)”

 

见邵志朗还是茫然,他干脆拿过对方手机打算google,只是手机才掂在手里他就有些迷惑:邵志朗用了快一年的iphone6s,每天嚷嚷着等7plus上市,怎么突然之间换了samsung,他居然都不知道?

 

电光火石间,他心里忽然狠狠地一痛;像刀刃刺进心口里,能听见血肉开绽的湿润的痛。

 

那瞬间蓝博文的呼吸都停了。他按亮屏幕,上面清晰地写着时间:2006年8月11日,周五。

 

 

梁静茹那首《会呼吸的痛》,他没记错的话,是在2007年发布。

 

 

3.

 

无论从各种意义上来讲,2006年对邵志朗来说都是值得记住的年份。那一年他第一次听过有个叫作apple的公司要发行一款叫iphone的手机,产品的发布预告他激动难耐地反复看了好多遍;那一年他也第一次发现自己可以那么在乎的一个为了保护自己而深受重伤的小弟保镖兼打手,在蓝博文的ICU外他双眼通红地守了好多夜。

 

当然,除此以外,还有很多他记忆深刻的小细节。比如他第一次给人削苹果、第一次被男人表白、第一次在医院接吻、还有第一次在病床上做爱……不是什么值得宣扬的光荣事迹,所以不提也罢。

 

“但总之喺你先主动嘅(但总之是你先主动的)。”

 

有趣的是他们好像都很喜欢用“总之……”这样的句式,好像纷乱世界里许多惊涛骇浪的情节都不值一提,需要提纲挈领记录在案的只有与对方的爱意。

 

“我会负责嘅,放心。(我会负责的,放心。)”

 

聊到这个话题,蓝博文总是满脸收不住的笑,让邵志朗禁不住怀疑那笑里可能在回味他第一次接吻的生涩或是差点被护士抓住的惊险,笑得他不服又不爽,每次都以此为由头开展新一轮的索吻。他们接吻像两只贪玩打架的猫,不愿意相让却又不舍得为敌,花拳绣腿敌进我退,捱到都要换气而暂时休战的时候,双方的衣物都节节败退,战场也已经悄然转移到卧室床上。

 

“从来都冇见过你咁颠嘅人(从来都没见过你这么疯的人)……”

 

扯开蓝博文衬衣的时候,邵志朗好像还带着火气,粗鲁地拽掉了好几颗扣子。他气蓝博文接吻表白上床把他攻略得行云流水,也气蓝博文那一年不要命似的舍身相救。直至对方纤瘦的胸口按进怀里、听见里面同样急促的心跳,邵志朗才终于像坏脾气的家猫被顺了毛,抱着蓝博文赤裸的上身,好容易消停了片刻。

 

“人生苦短啊嘛,少爷。”

 

也只有这种时候,邵志朗能明确地察觉蓝博文比自己年长。再不服气、再胡闹耍赖,他也不得不承认这段感情里他是被照顾和被给予的那个。只要蓝博文那双带着伤疤和薄茧的手沿着他脊柱缓慢轻抚,他的虚张声势都统统化成心疼和无奈。

 

“.…..等你经历过死里逃生,你就会明。”

 

 

邵志朗心疼,邵志朗也很无奈。他其实很想懂,可他担心自己永远都不会有机会懂。

 

 

4.

 

人生苦短,或许是吧。别人谈恋爱时甜言蜜语,邵志朗从蓝博文口中听来的话倒像薄荷糖,总是猛不防时凉得他一个哆嗦;就算回过神来从嘴里吐出去了,舌尖还是徘徊着久久不散的寒。那句“人生苦短啊少爷”,他一个人暗暗咀嚼了好久,越想越不是滋味。

 

人生不苦短,人生最苦的是有爱人。

 

在蓝博文以前,邵志朗的情史实在不算干净,花花世界情人恋人,不过图个享乐消遣;但要掏心掏肺认真爱人,对他反倒是桩新奇事。要不是蓝博文叫他爱得那么抓心又挠肺,邵志朗根本连自己有心有肺都不晓得。

 

他真希望自己活得没心没肺些。记不清第几回到医院看蓝博文抢救了,这些年的时间走马灯一样在他眼前晃,当年连一个苹果也削不好的生疏不知何时成了现在看护蓝博文堪比医护的熟练。多稀罕呢?他在德茂做灰色生意出身,杀人放火和踩死蟑螂一样寻常,凉薄天性是最好的枕头,帮他那颗只装着纸醉金迷的脑袋夜夜安眠。可现在,所有一切全都毁了。

 

“.…..咪睇啦,我又冇嘢。(别看了,我又没事。)”

 

蓝博文叫他,他才发现自己走了神。他视线一直盯着病床边引流淤血的导管,黑红的液体断断续续从蓝博文损伤的内脏里流出来,被雪白的床单衬着,颜色深得刺眼。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世上的血对邵志朗只分了两类,蚊子血老鼠血死人血,甚至是他自己的血,全部都算同一类——蓝博文的血则是另一类。对前者再怎样习以为常,对后者他还是大惊小怪。

 

只是他本人不觉得那算大惊小怪。06年蓝博文那次重伤以后,他从此再也不允许蓝博文跟他到任何一线,分派下去的日常工作全变成清一色的文职,甚至到后来单独匀走自己的两个保镖贴身跟紧蓝博文。要是有人诘问他怎么这样大惊小怪,他更想咆哮反问怎么就算如此还拦不住蓝博文出事——

 

“纯粹喺意外,真嘅。(纯粹是意外,真的。)”蓝博文轻轻伸出手去牵住邵志朗。不牵倒还好,这一牵就让邵志朗猝然发现他手背上又青又肿,全是静脉输液留下的伤口。邵志朗眼眶一热,拿过护士开的消肿药膏,一言不发就开始替蓝博文涂。

 

其实他若稍稍抬起目光,哪怕只要几寸,他就能发现蓝博文在笑,笑得比平常任何时候更满足。

 

“我哋……喺一起几耐?(我们……在一起多久了?)”

 

奇怪的是,蓝博文似乎一直对时间并不太敏感。智商140的HKU高材生,平时处理集团年审或是财报都做得熟练出色,却常常分不清现在是哪年哪月,时间观念连普通人也不如。邵志朗抬头看了他一眼,开口时才发现自己嗓子哑得厉害:“.…..三年。”

 

“三年啊……”

 

像一声悠远的回音那样,蓝博文重复这句话的声音伴着难以解释的彷徨:

 

“原来咁快(原来这么快)。”

 

“我反而觉得,呢三年过得特别之慢(我反而觉得,这三年过得特别的慢)……”

 

藏不住哭腔了,邵志朗索性也就不藏。他其实没想哭,也没打算要这么掏心掏肺去爱谁,只是一切从来都由不得他。

 

“咪担心,少爷。我未够钟死。(别担心,少爷。我没那么快死。)”

 

这一瞬间,他们像极医院里常见的上了年纪的老夫妻,他给他涂药,而他给他宽慰的笑。什么江湖夜雨、生死缠斗,远远地都从他们相伴的身影后退幕,剩下的只有平庸安静的凡俗、恒久无声的爱意。

 

 

真能爱意恒久的话,那有多好。

 

邵志朗没有留意。其实他只要稍稍抬起头,就能发现蓝博文满眶都是眼泪。

 

 

5.

 

“未够钟死”从那以后似乎成为了蓝博文的口头禅。邵志朗不知多少次忿忿地驳嘴道“你最好喺”,但他也不得不承认蓝博文那抹坦然沉稳的微笑很有说服力——或者说,几乎是一种魔力,一种似乎生杀予夺都能拿捏在手的魔力。

 

或许魔力才是一切最好的解释吧。和蓝博文在一起到如今,邵志朗古怪地再也没有在任何行动里受过伤,几次对手陷害甚至意外灾害都被他侥幸逃过,余下数次埋伏和刺杀,都是蓝博文在千钧一发的时候冲了出来——要怎么解释他一个文职秘书总是伤痕累累,而邵志朗一个涉黑老大屡次毫发无伤?假如去问蓝博文,他每次都是斩钉截铁的四个字回答:“纯粹意外”。

 

时间一长,邵志朗不知不觉地在每件事上都开始对蓝博文依赖。明面上他是蓝博文的直系老大,是集团里平步青云招人眼红的高级总监;实际里他事无巨细,几乎所有决策都会先过问蓝博文。偶尔他也不禁会想:像蓝博文那样的老辣手腕,怎么会甘心屈居他麾下,甚至那么刻意地藏起锋芒?可等他意识到这些的时候,他们已经与彼此爱了太长太长,好像蓝博文为了他活,一开始就是理所应当。

 

他心里始终像隐隐欠了什么。像是蓝博文掏心掏肺把一切都给他了,他知道要用很多很多的爱去弥补。

 

“嗱,大厨推荐,鲍鱼拉面。”

 

讲到要弥补,其实他也不知道能做点什么。风衣领带超人玩具,跑车手表豪宅别墅,能用钱买来的东西他一样没给蓝博文落下。可是相处的时日够长,他很清楚蓝博文不是物欲强烈的人,比起穷奢极欲的礼物,似乎一碗邵志朗亲自下厨的泡面还更能讨他开心些。

 

“我都唸唔明你,明明我都识煮其他餸,点解你喺咁都钟意方便面?(我都想不通你,明明我也会做其他的菜,怎么你就是偏偏喜欢方便面?)”

 

看蓝博文眼底闪着星星端坐在餐桌边等开饭的样子,邵志朗笑得好无奈。他从不削苹果到下厨做饭,这些年渐渐精进了自己原本一辈子也不会有兴趣的厨艺,初衷也是心疼蓝博文住院受伤,忍不住想事必躬亲地照顾他。邵志朗煲鸡汤蒸海鲜,蓝博文也照单全收,可是多年恋爱的老情人,对方的心思在他眼里根本藏不住——他发现蓝博文的最爱是方便面,连加个鸡蛋都不必,只要是邵志朗煮的,他连汤都能喝得一滴不剩。

 

“钟意呢样嘢,唔需要理由嘅,同我钟意你一样。(喜欢这件事,不需要理由的,像我喜欢你一样。)”连谈情说爱,蓝博文都有让邵志朗望尘莫及的老练。他一句信手拈来的表白讲得邵志朗一下就脸热了,接着却又若无其事道:“出咗乜事(出了什么事)?”

 

“嗯……?”邵志朗一时还没回过神来。

 

“巴西?”蓝博文吃面的表情享受又认真,谈话却还是简练又精准得吓人。

 

“啊……”他猜到蓝博文猜到了。多年恋爱的老情人,他的心思同样在蓝博文眼里瞒不住。就凭煮泡面特地加了块鲍鱼,蓝博文都猜出他有心事想问。邵志朗也没什么好忸怩的,直白道:“我想去巴西。”

 

“但喺你惊郭铭搞嘢(但是你怕郭铭搞事)。”连反问的语气都没有,蓝博文顺其自然地接上了话。谈这些争权夺利的生意事,他总是随便得像聊天气和菜价:“上次出事戈批货,是佢揽嘅。(上次出事那批货,是他抢的。)”

 

“.…..”邵志朗彻底震住了:“你点会知(你怎么会知道)?”

 

“郭铭贪心多疑,你宜家风头太盛,佢一定等住搞你。去咗巴西,大把机会俾佢动手。(郭铭贪心多疑,你现在又风头太盛,他一早就等着搞你。去了巴西,大把机会让他动手。)”蓝博文眼神一直盯着碗,这是才突然抬了头,直直盯着邵志朗:“除非我陪住你去。”

 

“唸都咪唸(想都别想)。”邵志朗答得飞快。

 

“都得。咁就唔好掂毒。(也可以。那就不要碰毒。)”蓝博文努努嘴,一派毫不在乎的轻松相。

 

“.…..”这一连串对话节奏实在太快,仿佛蓝博文是拿好剧本倒背如流的演员,而他是一个懵然无措临时救场的嘉宾。蓝博文在什么时候想到了这一切?细想起来,其实邵志朗几乎不曾在他面前有遮掩。他了解也笃信蓝博文一切都会为他着想,就像蓝博文屡次救他时 “未够钟死”的自信。

 

 

“其实有时我会觉得,”

 

在他走神的时间里,鲍鱼拉面已经见了底,蓝博文咽下嘴里最后一口鲜咸的面汤,仰头望着天花板,发出很长又很满足的一声喟叹。邵志朗这辈子也没有见过那么好哄的人,什么巴西交易争权夺位,对蓝博文来说似乎都不如这碗泡面来得珍贵。

 

“……如果人一定要死过一次先明白自己最想要乜,咁死亡其实都唔算乜嘢。(如果人一定要死过一次才会明白自己最想要什么,那死亡其实也不算什么。)”

 

 

6.

 

他们之间其实很少会谈到生死。邵志朗不是个迷信的人,可对死亡他有着仿佛小孩害怕打雷那样不讲道理的忌讳——回想起来,也是从爱上蓝博文开始的。

 

黄粱一梦二十年,曾经他不懂爱也不懂情。问到这人间苦什么,最苦的还是他对这人动了真心。

 

好在蓝博文都了解。蓝博文总是了解,包括邵志朗的弱点、恐惧和心结。他知道邵志朗不是真的轻浮滥情,只是十五岁那年失去双亲以后,他内心深处怕了再去在乎任何人,无力承担失去挚爱的绝望和梦魇。蓝博文全都了解,所以轻易不会在他面前提及这些——邵志朗的印象当中,除了吃鲍鱼拉面那一回,另一次已经是很多年后。

 

那是2014年了。他记得年份是因为在蓝博文的办公桌上看到过那份报纸,标题印得很明显,“警队高层自杀坠楼”。那阵子新闻闹得很大,按道理应该是警察内部的秘密情报,不知怎么对外走漏了风声。港媒都像嗜血鲨鱼,难得死了一个警察高层,传媒业兴奋了足足数月。

 

只是这一切与他们关系不大。三年前他听了蓝博文的话,没有掺手巴西的交易,反而集团里跟他争权的另一个高层在那边丢了命,没多久后让董先生查到了底细,背后都是郭铭搞的手脚。港媒为了一个警察自杀都能大惊小怪,要是知道了郭铭的死法有多精彩,岂不是还要放鞭炮烟花欢呼庆祝。

 

“喺咪我哋人做嘅?(是不是我们的人做的?)”

 

跟邵志朗不同,蓝博文好像对那个警察跳楼的新闻格外在意。他那天罕见地一直在转魔方玩——邵志朗很了解,蓝博文只有心神不宁的时候会拿起魔方。

 

“唔知喔。点嘛?(不知道哦。怎么了?)”邵志朗不是装傻。只是因为不碰毒品,他在集团里的位置现在逐渐边缘,最一手的绝密消息不会过他的耳。当然,他黑进集团数据库里偷看的那些另计。

 

“冇。惊牵涉到我哋啫。(没。怕牵连到我们而已。)”

 

“点会啊(哪会啊)……”他一时没想懂蓝博文的逻辑,但他相信蓝博文有他自己的逻辑——这已经是他们在一起的第八年了。集团里多少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只有蓝博文是世界上最不需要他猜疑揣测的人。

 

他还窝在沙发里走神,忽然余光里看到蓝博文手腕一转,把那枚魔方扔出了窗外。

 

“喂……”他终于察觉到蓝博文情绪不对。还没反应过来说点什么,对方却忽然走到他身前,哑着嗓子道:“起身。”

 

“啊?”

 

“起身啊。”蓝博文语气有点不耐烦,他很少对邵志朗这样。

 

“.…..”邵志朗整个人莫名其妙,只是凭着对对方习惯的顺从而茫然地站起身来——他才一起身,蓝博文忽然伸手抱住他,头埋在他侧颈,站着不动了。

 

“.…..蓝……”邵志朗像心尖上忽然挨了一针麻药,酸酸疼疼的,很痛倒说不上,只是他手脚顿时都僵硬无措了,被这么突然撒娇的蓝博文抱住,木然得像个傻子。

 

“冇乜(没什么)。”到了这种时候,居然还是蓝博文在哄慰他——蓝博文的声音几乎是贴着他肩窝传出来的,呢喃低语,像是快要睡着了一样疲惫:“因为我爸爸……都喺跳楼。”

 

“你爸爸……”这下子邵志朗彻底愣了。在一起第八年,他愕然发现自己从来没关心过蓝博文的身份和家世。尽管事后回想起来,那或多或少也是蓝博文主动回避的缘故。

 

“听过人跳楼嘅过程中,会重新经历自己嘅一生。(听说人跳楼的时候,会重新经历自己的一生。)”蓝博文很少主动说这么多的话,像是在体谅邵志朗的震惊哑然:“如果可以重新活过……少爷,你会点拣自己嘅一生?(如果可以重新活一次……少爷,你会怎么选择自己的一生?)”

 

他无论如何没想过,有一天要和蓝博文有这样的对话。曾经他觉得生死的话题就像陡峭悬崖一样难面对,光是想一想都觉得凛冽狂风要吹得他不能呼吸。可是这会他被蓝博文这样结结实实地抱着,原本发软的脚跟忽然间能够站稳了,说不上来是谁向谁借力,也许是彼此都在互相搀扶。

 

到了这个当口,似乎一切也没有那么难回答了。邵志朗犹豫了片刻,忽然如释重负地有了答案。

 

他说:“如果重新活过……我想再一次遇见你。”

 

 

“……喺吗?”

 

很久很久之后,蓝博文才重新把话接上。邵志朗敏感地注意到,自己的肩头有隐隐的湿热。蓝博文抱着他,用力得好像坠崖的人在寻找一个支点。

 

他颤抖地、小声地说:“我都喺。”

 

 

7.

 

其实别提什么重新活过,这辈子假如能平安无虞,邵志朗已经谢天谢地。好多次他都讶异,一段亲密关系居然能够把人的个性扭转成这个样子。不过几年以前,他还是玩心杀心都最重的少爷,不说什么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至少也是为所欲为百无禁忌。但时间推移到15年前后,他非但从不沾毒,甚至连澳门赌场的业务都自愿让权——蓝博文在内地收到风,内地反贪的政策往后只会不断收紧,起码未来两年内赌收都会下跌。放到谁手里,都是块烫手山芋,邵志朗没有傻到自己去背这口锅。

 

一来二去,当年最花天酒地的少爷成了德茂最老实本分的生意人,左不过搞点证券投资、金融期货什么的。也多得蓝博文有头脑,他们几年来的投资几乎没有亏过,金库赚得厚实,每晚也睡得踏实。偶尔再听说集团里谁与谁争斗、谁在哪死了,那些事仿佛都离他们很远很远,远得像一个前生前世的噩梦——也或者说,他们今生今世太像一个美梦。

 

一切圆满得不切实际,反而叫人心慌了。去年冬天,他们甚至收养了一个叫文文的五岁女孩,孩子父亲出卖公司,一家全部被车载炸弹炸死;要不是他们偶然路过救人,女孩自己也险些落得双腿残疾。

 

“人各有命,小朋友。”

 

场面其实有些不合时宜,但看着蓝博文低头去吻小女孩额头的温柔表情,邵志朗心里一直砰砰地跳个没停。

 

“放心,你会平安健康嘅长大。”

 

那原来不是魔力啊——邵志朗想。那种气质,或许算是祝福吧。那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蓝博文,无欲无求只有满腔温柔的蓝博文。他忽然觉得他和文文也差不多:不管此前有过怎样的伤痛,能够遇上蓝博文,他们都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

 

人人都讲说,未知苦处、不信神佛,邵志朗倒觉得是反过来。尝过甜头,才对于拥有幸福更加诚惶诚恐。2016年的春节,他们甚至和很多普通香港市民一样,去人山人海的黄大仙祠求开年第一道平安符。邵志朗人生第一次掷茭,蓝博文牵着文文的手,在旁边也不说话,只是没完没了地笑,笑得邵志朗恼羞成怒,解释说他好怀念当年在度假村泡妞飙车的少爷。最后蓝博文才好声好气安抚他,道:善缘皆遂,神明会听到你的心愿。

 

两大一小的三个身影站在香火缭绕的庙堂之中,就是一个普通美满的家庭的模样。邵志朗望着高大的金身佛像,觉得那慈眉善目里的表情里,隐约有一丝触不可及的无动于衷。望着望着,蓝博文忽然低声说:“够钟翻去了(到时间回家了)。”也不知道为什么,邵志朗心里猛地一惊。他很用力地眨了眨眼睛,佛像还是端庄威仪的佛像,蓝博文也还是温柔沉静的蓝博文。

 

那一刻他心念电转地意识到,他对蓝博文的相信和依恋,甚至深重于信神。

 

 

8.

 

后来他开始有点后悔去那趟佛寺。16年开春以后,说不上来为什么,他肉眼可见地发觉蓝博文越来越异常:整夜整夜地失眠,越来越频繁地抽烟,还有信用卡上非常大笔的消费。好几次邵志朗还发现蓝博文在深夜的时候一个人待在书房,他没忍住蹑手蹑脚悄悄去望,只见到蓝博文桌面上是写得满满的信纸,开头赫然是笔迹清秀的两个字,“少爷”。

 

“仲冇訓(还没睡)?”蓝博文从扶手椅上转过来与他接吻。书房里光线昏暗,邵志朗还是瞥见他眼下明显的乌青,看得他心里窒息一般猝然地疼。他有些怨怼地反问道:“你未一样(你还不一样)?”

 

“准备咁一个礼物俾你(在准备一个礼物给你)。”和邵志朗想得不同,蓝博文没有遮掩,反倒不问自答,又补充说:“嗯……几个。”

 

“咁鬼肉麻,庆祝锡婚?(这么肉麻,庆祝锡婚啊?)”邵志朗脸上一热。其实他也没有怀疑蓝博文,十年之间从未有过,但着实也没想到蓝博文种种的异常居然是在准备礼物。

 

“你连锡婚都知,”蓝博文倒像被羽毛挠了痒,嘻嘻哈哈地笑起来;他一笑,邵志朗心里也就转瞬阳光了起来。“你以前从来唔信呢哋(你以前从来不相信这些)……”

 

“以前?”这一吻原本应该是蜻蜓点水,类似一句付诸行动的晚安,但两个相恋的身体磁场过于贴合,吻着吻着,交换的唾液与彼此的理智都变得黏糊糊的。邵志朗一时没有想通蓝博文说的是哪个以前,只是不论什么以前都不重要了。他现在有蓝博文,可以抱到吻到呼吸到的蓝博文,此时此刻比一切过去或将来都更重要。

 

“……上次你话,秋天想要去北海道旅游,可以睇枫叶又可以滑雪。”两人赤裎相见以前,这是他们聊的最后一段题外话。蓝博文提得突兀,但邵志朗也没有多想。在床上他几乎万事都能答应蓝博文,毕竟他实在受不了后者那种欲拒还迎又勾魂夺魄的湿漉漉的眼神。蓝博文带着那么点不易察觉的恳切,小声问:“不如我哋宜家就去吧(不如我们现在就去吧)。春天可以睇樱花,文文应该会好开心。”

 

“好。”邵志朗答得很爽快,接着他恳切地回到正题问:“宜家可以入去吗?”

 

 

9.

 

在北海道他们一家三口度过了数月之久的春假,为着这里的漂亮风景一直待到了入夏,唯一让邵志朗担心的只剩蓝博文越来越严重的失眠。有时他怀疑蓝博文真的连续几十个小时都没有睡着过,少数有几次能够安眠,都得借助性爱或者酒精——通常前者的效果更佳。

 

回港就去看医生吧?在私人包机上邵志朗小声地问伏在他肩头的蓝博文。出于莫名的原因蓝博文十分抵触那种独座且面对的座位设计。平时明明不是那种黏人难缠的个性,他最近却越来越爱时时刻刻贴着邵志朗。邵志朗当然不会对此排斥,可他忽然之间想到不知在哪里听说过,猫狗在寿命将近的时候都会变得突然黏人——才想完他就在心里迷信地呸了几口。这一年他三十七岁,蓝博文四十。他那么坚定不移地觉得两个人安稳幸福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从北海道回香港的整趟航程,他一直在昏沉地做梦,梦见了很多小时候的事。中间他只醒过一次,是因为飞机突然驶进了混乱的气流,颠簸之中机长不断地提醒他们坐稳。他死死握着蓝博文的手,两个人的手心都是冰凉凉的汗。

 

他没和蓝博文讲,但他知道蓝博文很可能在想一样的事:

 

如果飞机此时坠毁,其实也不算什么太糟糕的事。在轮回以前他们能够坦然宣称:我与所爱之人一起度过了平静幸福的一世。

 

 

当然这样的事想想也就够了。第二次在飞机上醒来时,他们的包机已经顺利抵港。蓝博文还在他肩头沉睡,睡得那么恬静,让他不忍心打扰。偏偏就这时,他开机没几秒的手机接到一个仿佛等候多时的电话,屏幕上赫然只有一个“董”字。

 

接电话前他看了一眼时间——这几年他渐渐的时间观念也在变差,大约是过得平安顺遂,时间也就额外蹉跎。

 

这天是2016年8月11日,周四。

 

 

10.

 

约邵志朗到妹记饭店见,其实是因为蓝博文猜准他今天没心情做饭,刚好他其实也没心情吃。他莫名想起古装电视剧里面,死囚行刑前总会有顿丰盛的上路饭,想着想着就没忍住苦笑起来。

 

人其实是很犯贱的。越是平安喜乐,越会留恋人间,越会懦弱胆小舍不得。他没想过邵志朗那么嫌麻烦又懒洋洋的人会专门为了他研究厨艺。如果下一世有得选,其实他宁愿邵志朗可以不要对他那样体贴温存;这一世他也劝过自己好多回,活着已经这么苦,不如对自己好一点。他一再尝试想要爱上其他菜色,可最后发现自己就是犯贱地留恋那锅潦草煮熟、连青菜和鸡蛋都不加的泡面。

 

那是少爷以前给他煮过的泡面。在很久——很久的以前。

 

其实他早也想得到。他连忘掉邵志朗的勇气都没有,哪来的可能戒掉那锅泡面?

 

他边擦嘴边望着邵志朗走进来,脸色铁青的样子看着居然都那么帅。坐在桌边邵志朗就开始大口灌酒,手抖得那样厉害,以致把酒淋得满身都是。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们彼此都没有说话,蓝博文在心里悄悄想:就这样,少爷,再心狠点,不要对我说半个留情的字。

 

“董先生话你喺二五仔,要我处理咗你。(董先生说你是卧底,要我处理了你)。”

 

不知道是可笑还是可悲,蓝博文在他眼底却没找到一星半点前世的棱角或阴霾。邵志朗看着他,眼底居然有笑意,板着那张脸分明是在故意装帅。

 

蓝博文也忍不住,绽开微笑问:“你喺咪话,你死都唔信?(你是不是说,你死也不相信?)”

 

话音才落,邵志朗哈哈大笑起来,笑得简直像蓝博文刚刚给他变了一个整蛊的魔术。许久他才边擦泪边上气不接下气地说:“所以佢话,要我死咗先计。(所以他说,要我先去死再想。)”

 

“叼。要佢去死啦。”蓝博文也笑,边笑他边伸手捏了捏邵志朗肩膀,淡然道:“董先生唔忍得德茂任何人顺风顺水,除咗佢。(董先生受不了德茂任何人过得顺风顺水,除他以外。)”

 

远远地他听到饭店外面有脚步声,还有一下又一下、锐物刮擦的噪声。他们都听见了,可是他们连目光都不偏倚一寸,含着微笑与无限深意的眼神,全部装满了彼此。

 

“差唔多够钟(差不多到时间了)。”蓝博文匆匆低了一下头,时间不长不短,刚好足够他飞快地抖落眼角那颗多余的泪。他给邵志朗斟了最后一杯酒,平静地道:“有样嘢一直未同你讲(有件事一直没和你讲)。”

 

“唔洗,我知。(不用了,我知道。)”谈卧底谈集团谈生死,谈什么邵志朗都笑得云淡风轻,只有听到蓝博文这句话,他紧张得瞬间整张脸僵了起来。

 

妹记的大门在这时被陌生的闯入者撞开。

 

掀起桌面的啤酒瓶,蓝博文从容地站起身来,熟练又潇洒地在桌沿把瓶身敲了个粉碎。

 

 

他知道邵志朗知道。所以他坚定不移地目视前方,声音只像平时提醒邵志朗按时吃饭、早点睡觉那样平淡。

 

他说:我爱你,下世见。

 

 

11.

 

如果生命的起源是呼吸,那么死亡的前兆应该是休克。邵志朗第一次感受到休克的感觉,那是一种近乎幻觉般的幸福和平静——褪去了意识、平缓了心跳,淡去了回忆也安抚了喊叫。

 

是谁在喊叫?总之他没有喊叫。他明确地感觉到自己被小巴车撞断的裂骨横穿着扎透了气管,无论从生理医学还是逻辑演绎上,他都不可能还有办法发出喊叫。

 

休克原来是这种感觉。他无意识地回想起十年以前,在重症病房以外,他曾经痛苦万分地看着蓝博文接受抢救,听着各种医学仪器发出刺耳的尖叫。那年蓝博文为了救他伤重,曾经数次休克,以致每个医生都说,能够抢救回来,实在堪称神迹。

 

 

对了。神迹。

 

他相信蓝博文甚于信神,而蓝博文对他说过:善缘皆遂,神明一定会听见你的心愿。

 

真的是那样吗?应该是那样吧?蓝博文不是什么都知道,事事都料对吗?可能蓝博文聪明一世,唯独没料到只有邵志朗最后会毅然决然,抢先冲到了杀手的面前。

 

 

邵志朗不是一个迷信的人,但这一刻他沦肌浃骨地领会到:宇宙里唯一的神迹,就是一个人拯救爱人的心愿。

 

 

而如今的邵志朗只剩下最后一个心愿:

 

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自己能回到十年以前,他最初爱上蓝博文的那天。

 

 

12*.

 

愿有情人生生世世相恋。

 

 

 

End.

 

 

Velonica 5/14/202017:40

 

********************************

这个故事其实2月底就有打算要写,曾经也写出将近3k字废稿,逐渐觉得费力不讨好,实在很难写得好。这两天慢慢磨洋工把它写完了,印象中也是我写过最长的一篇古辉,希望能感动到喜欢邵蓝的朋友吧。

最近遇到的一些冷眼让我感慨良多。我觉得无论如何,创作本身应该是纯粹的,希望好的作品能够得到尊重和正视,我也是抱着这样的心情去看待任何圈子里的任何作品。其实作为写作者不被他人的眼色干扰真的很难,于我而言这是无止境的挣扎和撕裂。我还是希望无论如何,能够守住自己一片冰心,只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写好自己想写的故事。

 

当然,要是写出来的故事恰好能感动你的话,那是我更期待发生也更感到荣幸的事。谢谢

 

*稍微解释下:2016年8月11日是《使徒行者》电影上映的日期,设定为他们在妹记和杀手对决的那天;2014年是《使徒行者1》电视剧上映的时间,设定为康sir死掉的那年。标题起为“救钟”除了因为谐音外也是为了这个“救”字,最开始废稿里的文首第一句是“假如爱意能够让时光倒流……

如果还有不确定的剧情可以评论讨论哈哈哈,我想说应该没有写得很难读懂,就不多啰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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