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舍得与你没牵连”

 

我读默读是今年年初的事情,那天特别不顺,误机,签证问题,机场过夜,一个18小时的航班,我花了48个小时才回到家里。在香港机场通宵的时候,一个人看着行李,又冷又饿又累,又害怕东西被人拿走,哆哆嗦嗦地拿着手机在看默读。


“我没有......创伤......”


那句台词,带着气若游丝的坚定铭刻进了我的脑子里。


我的写作不像是通常的艺术品一类,必须需要灵感加工。春节假的时候,最高峰曾经试过一天多就可以写一篇,而且每一篇都是不同题材,不同情节。


我当然也试过因为强烈的情感而想要动笔,就像今天写《老伴》一样。


可是在更多的时候,不可否认,文字是我“获取关注”和排解无聊的一种“需要”。我不是真的需要所谓的灵感。如果我想写,随便找几首歌,对着屏幕,要不了几个小时也能写完一篇。


默读是一个流量较大的圈子,读者的基数足够大,就算不用开车,不写ABO,不写什么异想天开的架空博人眼球,还是会有读者愿意耐心欣赏,这一点我非常感激。


我第一篇动笔写《恶之花》的时候,只是随手翻了一下自己平时的摘抄本,就用波德莱尔的几句诗东拼西凑写了一篇。那时候的情节简直不怎么需要动脑筋,写他们滑冰、挑戒指,写费渡给骆队在加拿大买了房子。


“那又何妨?你究竟是上帝或魔王......”


后来写《病》,写了农夫和蛇的比喻,才真真正正觉得自己用了心,那个比喻几乎是不用思考就进了我的脑子里,可是却让我自己好感动。我还记得《病》刚刚写出来的时候,因为发文比《恶之花》要晚,热度一直不够《恶之花》高。可是我很清楚《病》写得是更好的。半年之后,它们的数据也证实了我的想法。


等我进入量产的时期,写《失乐园》是因为林奕含,写《苦甜》是听了《记昨日书》,写《瓶中剑》只是小两口的甜蜜日常,毫无理由,忽然想到就写了。写《你与放电》,我想传达歌里那种黑暗的扭曲,第一次写进了费父的角色,自己对那里面的隐喻非常满意。写到《酶》,写了骆父骆母,从中提到了骆队的家庭和成长,化用了《离去之原》的歌词。分别从两个家庭不同的角度,去描写这段感情。


后来写出《一丝不挂》和《光热》两篇冲破五百热度的文,原因就更简单,仅仅是因为点梗的要求,要写什么,就写了。写《一丝不挂》我还是费了一点力气去酝酿情绪,可是写《光热》只花了我很短的时间,而且细心的话可以发现这篇的篇幅明显比较短,当时我也意识到这个问题,只是凑也写不下去了,草草收了尾。


写《All at sea》是在从马来西亚回国的飞机上。多年以前,我给自己的初心也写过一篇海滩度假的文字,当时还没有真的去过海岛,很多的想象,现在才发现和事实不符。《All at sea》虽然买账的粉丝不多,可是却是我自己心里的白月光。写《分寸》我自己很不满意,但是喜欢《分寸》的人却多于《All at sea》和后来的《公蜂》。虽然并不明显,《公蜂》的整个基调其实是一种Erotic的氛围,带着渴求的爱情。邪恶,破坏,色情,欲望,那些情绪是“月亮不可示人的另一个面”,我想要翻转过来,写在纸上让人看看。


“在这惶然人间,也请你和我寸步不离。”写完《公蜂》的那天,我自己反反复复把这个收稍念了好多遍。


到今天写《老伴》的时候,我听着歌,眼眶一热就动笔写了。我试着拿出了自己对生老病死的全部觉悟,拿出自己当初读蔡崇达的《皮囊》,听田馥甄的《无常》,当然还有《老伴》这首歌本身,带给我的全部触动。我现在不是年初那个为了博人关注写小甜文的自己,舟渡对我而言,已经是我自己喜怒哀乐里的一环,是我记录感触的方式。是我定义我的标签。


如果我开心,我可以一直这么写下去。天下之大有数不清的题材,数不清的角度,取之不尽的词句,这里拼那里凑,总归是不难的。


我写《人质》正是因为如此。《人质》比起其他文章,更加类似一篇原耽,它有自己完整的故事线,不同的人物都有出场,并且有各自的任务。第一视角的选择也让它和很多同人作品都变得不同,尝试着条分缕析去剖开骆闻舟这个角色,还有他在面临不同的难题时会作出什么选择。


我努力想要去证明,我不只是在蹭原作的热度,不只是把两个相亲相爱的情侣,套上费渡和骆闻舟的名字。我想写出我心里活生生的那么两个人,他们怎么去爱怎么去恨。


我只想试一试,自己究竟有没有这样的能力,去驾驭角色,而不是单纯地服务角色。


这很难,吃力不讨好,未必会有很多人喜欢,甚至永远也不可能像《光热》这样的小甜文,或者热榜上其他的肉文ABO文那么红,那么多的红心蓝手。



“一开始,你想过要做给一万个人看。”


“可是后来,你发现有一个人懂。原来那就已经够了。”



我很想谢谢读了《人质》,喜欢《人质》的每一个人。《人质》是我自己怀胎一个月生产出来的孩子,是每一个情节铺排都有目的,力求自恰动人的作品,它不像剖腹产那么粗暴直接,而是像顺产出来那么艰难辛苦。它是我五年之后写下的第一个万字长篇,虽然在很多写手的眼里看来不长,对我这样的特定风格来说,已经是可以掏出来的全部心血。


只要它最后完成了,哪怕曾经打动过一个人,对我来说,那也已经足够欣喜。



我在私人生活里不是一个情绪非常稳定的人,自我认知支离破碎,动物本能决定一切,很多时候不晓得怎么取悦自己,更不要提用正向的方法来得到其他人的爱。我没有等流心,没有多骄傲,被人喜欢会高兴,被人忽视会失落。我从来没有在什么地方求过红心蓝手,求过点评,饿死也觉得吃相要矜贵。我只想默默写到能够把人感动的那天,相信这一切不是自我感动的狗血独幕剧。


没有阅读我酷不下去,嘴上说着要做自己不顾别人的看法,可是如果没有读者,书写本身到底还剩多少意义。


所以,谢谢每一个喜欢过我的人。


“也有一天想成为谁的所爱。”



为着这份说不出口的寂寞,我会一直怀着真诚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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