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舍得与你没牵连”

 

Life is a bi...

看《狗咬狗》的过程里我一直在想,如果我不相信这个故事唯一的理由只是陈冠希长得帅,那是不是说明他其实就是一个好演员;同样地,如果我不喜欢《狗咬狗》唯一的原因就是不理解郑保瑞拍它有什么意义,那是不是说明《狗咬狗》其实就是一部很出色的电影。

 

Lifeis a bi*ch. 人生的残忍是没意义的啊。和正在阅读这篇影评的你一样,看《狗咬狗》以前我已经从很多看过的人嘴里得知这大概是一部什么样的电影;一言以蔽之,肯定不是你看完之后会笑着入睡的那种电影。再加之诸如“陈冠希最好的荧屏演出献给了这部电影”这种评价的存在,说实话我看这部电影真的背负了很重的心理压力——怕看残酷电影,也怕好电影,怕自己承受不来、消化不了一部又残酷又好的电影。香港导演很多疯子,既是褒义又是贬义,而对于拍过《杀破狼2》拍过《意外》、又拍了《智齿》让我至今还找不到合法片源的郑保瑞,我真的拿不准自己是不是一个“能配得上欣赏他电影”的观众。

 

——但还好。其实我真实的感受是还好。郑生不疯;比起说疯子,不如说他是那种对疯子研究得很透彻的学者,头脑十分灵光、灵光到装疯卖傻也极真切的绩优生。和港岛以内或者我看过的电影中那些真正疯极的人相比,郑生在《狗咬狗》里其实疯得很温和。要拍一部展露丑恶的电影可能就是这一点非常tricky:太合理就会显得矫情,太升华就会非常做作。从郑生找谁不好、非要找陈冠希来演这个故事里的疯狗男主角起,我内心深处就对这个选择非常不同意——不是对edc有偏见,恰恰相反,是我一直很不愿意看模样太好的演员故意去演特别狼狈落魄的角色挑战自己;就算再理解他们对于演戏的野心,真心还是觉得没必要。比较抽离地说,每种长相都有每种长相的魅力。陈冠希那样的长相——也不讨论什么美貌到底是负累或者幸运,也懒得跟人吵说陈冠希的长相算不算美貌——但只能说,真的很不适合演柬埔寨贫民窟里被毫无人性的厮杀训练出来的疯狗,真的很不适合。演一演《头文字D》里的拉风帅气车手像量身定做,《无间道》里的卧底让人心动,到极限就是去演《江湖》里小奸小恶的混混Turbo了——演混混也是蜜里调油贪生怕死的可爱型混混,架不住他就是合适、就是让人很喜欢啊。

 

真正的疯子不会找这样的陈冠希来配合一部野心如此之重、基调如此暗黑的作品;而陈冠希怎么看也不该来挑战这种前后十年都无法找到更难甚至同等难度的剧本。但郑保瑞却选择这么做了。陈冠希也选择这么做了。

 

而《狗咬狗》最后成了一部好电影。管你同不同意、管你认不认可,管你喜不喜欢陈冠希;最晚等这部电影大概只剩八分钟剧情时,你会一边大骂粗口一边冷汗涔涔地想:郑保瑞和陈冠希拍出了一部好电影。

 

有过一小阵子,提起陈冠希的时候我会用他的昵称edc。一来不愿意在人多嘴杂的公开社媒被人搜到关键词、引发什么没必要的注意;二来对他本身没有特别强烈的看法,对别人反感他的理由无法苟同,对别人膜拜他的地方也未领教,要表露个人态度实在很勉强。但看完《狗咬狗》我想起不知道哪里读过他的一小段采访:They took my passion away. 大意说他很爱电影,而那些人让他没有电影可拍。“从这点来说,他们赢了。”

 

不知道要怎么说。但会想:一个演员能拍好《狗咬过》这种难度的电影,确实是能大大方方和全世界将自己的热情宣之于口;而假如看过《狗咬狗》之后还不为陈冠希感到可惜,也可以心安理得地拒绝被这些人欣赏和放弃被他们同意。

 

今天我想打下他的名字:香港演员陈冠希。不是edc. 不是只可意会不可言说。如果人们用语言阉割一个姓名、用讳莫如深取代指名道姓,这是一种披着折衷外皮的暴力。我要SPEAK LOUD这个事实,he did a fucking good movie.

 

还是兜回来说电影到底哪里好。如果无意义叫作一种好,这种点评会不会也是一种虚无主义?《狗咬狗》要讲什么其实从名字开始就很直给,从开场就气势汹汹,要拍的就是这个人模狗样的社会里的极恶;甚至我在看前半程香港发生的故事时,脑子里一直都有阴魂不散的画外音:差人同狗有乜分别?人同狗又有乜分别?翻译成国语也很简单,让我想起台湾前几年很流行的贾静雯的电视剧:拍摄恶的电影拷问的是“我们与恶的距离”。

 

很窄的。我们到底线的距离很窄的,人类社会到疯狗地狱的距离也是很窄的。整部电影我最喜欢的配角其实是张兆辉跟他带的其他几个警察,从他怒喊着不要开枪、咆哮着“我哋喺差人,我哋唔可以做错噶”到他发狂地对着一个手无寸铁的无辜女孩虐待殴打,用了几分钟?五分钟都不到,但郑保瑞和张兆辉把这种一刀挥断底线的残酷拍得好成立。所谓文明、所谓人性、所谓人类社会的尊严,把我们和狗区别开来的东西,其实只不过是这么微弱、这么颤抖的一条底线而已,是无数人、无数角色、无数智慧和制度小心翼翼维系跟保护起来的东西,去挑战它太过轻易,而维系它反而是必输之局。这是我能够很确定的《狗咬狗》想表达的众多事情之一。

 

但还是那个问题:稀松平常的恶,无可回旋的恶,和每个观众的现实生活相比太过抽离而让人难以想象的恶,会不会然而有种故意突显深刻的做作和矫情?电影快结束大概十分钟的时候一切看起来还很美好,是那种你作为观众知道很快就要大事不妙的美好,当时我惴惴地想:郑保瑞你要是让男女主角幸福美满地生活在一起我一定会鄙视你,但你要是忽然让他们飞来横祸地惨死街头我也会鄙视你;到底还能怎么讲,极恶的故事可以讲成什么样——郑生的结局拍得是好是坏,各位观众看完自有判断,但我只能非常尊敬地说一句,至少他将这个故事拍得出乎意料。出乎意料的东西既不矫情又不做作,同时还不会过于疯癫残酷地把你伤害得太惨——这是我感受到的郑生的温和,在拿捏分寸上这种带有学究气息的炉火纯情。一部暗黑题材的电影不用血腥丑恶博眼球、不靠虐待人物升华主题、不用虚假的感动赚眼泪(也或者以上郑生都做了,但我就是不觉得)——作为观众,已经别无所求。

 

看完电影我马上去找了BIBI的《Life is a Bi...》来循环收听,也是被说很疯癫很灵气的一位韩国新生代R&B歌手,在这首臭骂人生的歌里拍了一个让人印象极深的MV,里面有个段落是她崩溃痛苦地跪到一个女神脚下,大喊“为什么这样...为什么只有我这样...我不要这样”;女神则慢慢抽着烟斗,回答说:“人生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跨越文化、地域和时间的距离,这也是我感受到的《狗咬狗》的主题。狗咬狗之所以让人嘲笑是因为没意义,因为真正的敌人从来就不是另外一只狗,陈冠希的对手不是李灿森,杀手的敌人也不是警察;所谓差人捉贼被形容成狗咬狗,已经是种淋漓透彻的虚无主义。思考到这般田地再去想郑保瑞为什么拍《狗咬狗》,一切好像又忽然有了答案。

 

这当然,只是我私人的一个答案——《狗咬狗》好在它的想象力。这个谁都看得懂的标题、谁也想不到的结局,正是这个年代我从华语文化里很难获取的东西:一种无比纯粹珍贵的会闪光的想象力,一种有故事可以讲也愿意好好打磨去讲好故事的野心。关于恶的想象力恰如一种和平年代的军事演习,在这种实验和操练里我们去和想象的怪物对决,一切怪物从来都不是凭空捏造而是我们依循着现实的线索里摸索出来的东西。

 

而这种直面极恶的演习——没人说得准,但乐观点想——或许会在有一天真的礼崩乐坏的时候,能让人性坚持得稍微久一点点。

 

 

谢谢郑保瑞,谢谢陈冠希。去做好一件事是有意义的,和过去发生了什么后来发生了什么最后发生了什么都无关。一部好电影的存在本身,就是意义无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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