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舍得与你没牵连”

 

【邵蓝】爱人

*建议bgm: 杨千嬅《爱人》

*献给挚爱蓝博文


1.


对不起,我不过为爱人。



2.


其实,第一个管邵志朗叫少爷的人,不是别人,就是蓝博文。


那是好多年前的一个夏夜了,回想起来好像记忆中的画面都微微泛黄,许多细节也都模糊成了只辨轮廓的柔光。尽管如此,邵志朗还是牢牢记得,他躺在蓝博文窄窄的单人床上,睁眼后看到的脸。


蓝博文的脸。二十来岁时,人一贯那么清瘦,可眼神已经很深沉的脸。那样心事重重的一张脸,却在看到他醒来时,忽然明朗轻松地笑了:


"终于肯醒喇?大少爷。"


"我……"


他很少见到蓝博文那样笑。床头台灯的暖光茸茸地笼罩住模样很清秀的那张脸,让邵志朗看得有点失神。


他想开口答话,却才发现自己口干得厉害。


蓝博文不慌不忙地递过手边一个白色搪瓷杯给他,他急切地张口灌进去,只觉得解渴之余,嘴里还觉出清浅的甜。


"系菊花(是菊花)。"已经猜到他要问什么了,蓝博文一只手支撑着下巴,悠哉悠哉地注视着他这幅狼狈样子说: "你瞓左整九个钟,梁爷一直等咁你覆命。(你睡了整整九小时,梁爷一直在等你回消息)"


"……九个钟?!" 邵志朗大惊失色,差点一口被水呛到。他听梁爷安排,带着蓝博文去收拾一个总坏他们事的警察,原本时间地点都策划得很好,不想对方却似乎有过防备,身边埋伏有人手,他们二对多,险些就要被擒住。他最后的记忆里,只知道自己好像被人拿什么重物偷袭了头部……


在他合上沉重眼皮以前,最后看到的是……是……


——是蓝博文冲到了他的身边。邵志朗如梦初醒,这才终于回过神来,定睛去看才发现,蓝博文雪白的一件T恤,下摆渗了一大片红得发黑的血迹。


"你……"他看得傻了眼。蓝博文那脸风轻云淡的笑,怎么看都不像重伤伤员的神色,邵志朗于是有点犹疑地开口道: "哩哋血系你嘅,定(这些血是你的,还是)……"


"唔多,五针啫(不多,五针而已)。"蓝博文撇了撇嘴。


要不是他了解蓝博文脾气,肯定以为这是玩笑。邵志朗心头狠狠地一揪,只看到边上垃圾桶里全是烟蒂、沾血的药棉还有纱布,而他自己浑身齐整,哪里有这样大出血的伤口。


"心痛?心痛咁劳驾腾个位出来喇(心痛?心痛劳驾把位子让出来吧)。"从始至终,蓝博文一直微笑注视他的脸,见他拧紧眉头,甚至笑意更深。


"……你唔早哋叫醒我!痴线乜你,点解自己捱住(你怎么不早点叫醒我!白痴啊你,为什么要自己捱着)?!"


好像看他又气急败坏又束手无策的那副样子有多有趣似的,蓝博文也不回嘴,和个没事人一样悠哉。只有在邵志朗扶他去那张破单人床上躺下的时候,两人身体紧紧贴近,才让邵志朗察觉他吃痛时绷紧的腰部肌肉,和有些发颤的呼吸。


五针。蓝博文会自己给自己缝针, 他以前就知道,但一直想象不了那该有多痛。他甚至不知怎么开口问。他不敢问,也不敢想,蓝博文怎么带着昏迷的他全身而退,途中受了多少伤,守着他沉睡的这九个小时又有多疲惫……


"个差佬伤得更重。虽然冇死,但呢排应该唔会再搞野。(那个警察伤得更重。虽然没有死,但他最近应该不会再搞事情。)"终于能躺到床上休息,蓝博文不甚明显地长长吐出一口气,手背挡住了脸,好像要掩饰什么情绪那样。邵志朗这才看出,他嘴唇干裂发白,似乎还隐隐地发着抖,小声说: "同梁爷话,要佢放心(和梁爷说,要他放心)……"


邵志朗望着他,望着他白色T恤下透出的纸那样薄的胸膛和突出的肋骨。明明不是多高大威武的一个人,却一次又一次,毫不迟疑地挡在他的胸前。


他忽然觉得如鲠在喉,喉结上上下下滚动了几回,才艰难发声问: "点解你(为什么你)……"


明明,明明蓝博文就能越过他直接跟梁爷汇报。明明就可以随便把他安置到哪里,自己回家休息养伤。 邵志朗又看了一眼床头,暖得像个小太阳的那盏台灯,旁边一壶已经放凉的菊花茶,还有已经空了的揉皱的烟盒,又像目光被什么烫伤一样挪开了眼神。


"想知点解(想知道为什么)?"蓝博文就维持着那个挡住眼睛的动作,笑了。他平时跟着邵志朗做事,永远状态紧绷像钢筋,眼神冷峻能杀人,很少这样自在地笑。邵志朗头一次发现,原来他笑起来这样的好看。


他就这样笑着说:


"因为我钟意人哋争我(因为我喜欢别人欠我)。"



事隔多年,邵志朗依然牢牢记得,那件事发生在一个很热的夏夜。因为他清楚地记着,在蓝博文微笑说完那句话后,他明确地感到自己脉搏变快,额头都透出一层汗,最后灌完了那一整壶的菊花茶,又后知后觉怎么一口也没给蓝博文留。



3.


只怪我,一心爱人。


忘掉了随手抚摸得到身上有伤痕。



4.


那以后,蓝博文开始常常叫他少爷,被旁人听去了,也都管他叫邵爷。


一直到他江湖地位真的坐稳,人人都敬他叫一声爷的时候,邵志朗却还觉得,蓝博文叫的少爷,和全世界都不同。



比如说,蓝博文从来不让他做杂事,或下厨或开车,就连中弹在流血,也坚持自己拿方向盘,问他他只说: 咪搞喇,少爷唔做得呢哋低级野(别闹了,少爷不该做这种低级差事的嘛)。比如他永远习惯为他殿后或冲锋,遇事第一反应就说: 少爷,走先。


他是普通家庭长大的小孩,十五岁父母双亡,别说做什么养尊处优的富少爷,连父母疼爱也都几乎快忘了是什么滋味。也只有一个蓝博文,被他救过一命,就死心塌地这辈子护定他的蓝博文,叫他少爷的声音,不谄媚不做作,却总在平淡镇静中藏着一丝不计付出的宠。


像他常为他泡的菊花茶,连甜也是淡淡的,却叫人爱不释手。



后来的后来,直到有天蓝博文远远比他还更受人敬重,直到他开始主动开车去接应蓝博文的行动,直到蓝博文再让他撤的时候,他会默默站在蓝博文的身前,沉声说: 后边需要你,你走。


直到已经没有人再管他叫邵爷,蓝博文还是一直叫他少爷。好像世事再怎样变化,外界再如何嘈杂,他都不管,他只知道邵志朗是他的少爷。



5.


在内部会议正式决定交给蓝博文管事那天,蓝博文约他去妹记吃夜宵。邵志朗喜欢吃蒜蓉炒螺丝,蓝博文点了整整一大盘,一个一个用牙签把每个贝壳的螺肉挑出来,堆在茶碟里,等邵志朗来时,已经堆了一坐小山那样高。


"其实……"邵志朗不知怎么开口,只心想蓝博文真是让他如鲠在喉的天才。


"你记唔记得我同你讲,话钟意人哋争我。(你记不记得我和你说,说喜欢别人欠我。)" 蓝博文很斯文地拿湿巾擦手。不知何时起,邵志朗越来越常见他穿上西装。那副像杆尺一样笔挺的身板和笔锋一样锐利的表情,让邵志朗如今才后知后觉他这些年的收敛与隐忍。


他甚至觉得,蓝博文如今才爬到他头上,已然是有意一拖再拖的结果。


"……我记得。"他回答得有点疲倦。那一碟的油亮喷香的炒螺肉,忽然而然,让他觉得胃口全无。


"我争过你一条命,呢世都还唔晒,令度我好唔开心(我欠过你一条命,这辈子都还不完,让我很不开心)。"那天的蓝博文始终目光低垂没看过他,连那样不知潜意识还是有意识的肢体语言,都能让邵志朗觉得心焦,"也许你觉得我对你太好,但我想你明白,你对我最大嘅好,就系允许我对你好。"


邵志朗要送酒入口的那只手,听到这话僵在了空中。


蓝博文侧头看他,两人谁也没说话。好像过了一个一次眨眼又好像过了一千年以后,他终于听到蓝博文在他耳边笑了。


他好像已有另个千年没见过蓝博文那样温柔的笑了。


蓝博文边笑,边换走他手中酒杯,改成透着温度的茶杯。


然后对他淡淡地说——平淡里,带着永远只有他听得懂的甜——"可以吗,少爷?"



6.


对不起,我不过只为了爱人。


共你在一起,即使毫无好处,起码能回味哪边脸被吻。



7.


在澳门遇袭那天,邵志朗从床上醒来,房间依旧是没有别人,只有一个蓝博文,背对他站在星河灿烂的城市夜景前。


他只觉得这场景好熟悉,熟悉得让他伤口都要隐隐作痛了。所以他选择挂上一个不以为意的笑,拍拍轻软的羽绒枕头开声说: "来躺喇,宜家有king size bed,唔洗轮流单人床喇(来躺啊,现在有king size bed, 不用再轮流单人床了)。"


他以为这是个不错的笑话。可是蓝博文回头看他,只静静看了两秒,居然小声说: 好啊。


他还未消化了两人间有些微妙的气氛,只是看着蓝博文走近,忽然留意到,他一向熨得齐整的西装裤与外套,明显有着久坐之后留下的皱痕。


他飞快地瞥了一眼床边。离床头几米处,无缘无故放着一张扶手椅,与其说是原本就在那,倒更像是被人拖去的。



"你……"


第一千零一次,邵志朗依然说不完自己想问的话。


"痛唔痛?"蓝博文站在床边,眼光留连在他头颈,忽然就开了口。


"……冇么感觉(没什么感觉)。"


"可唔可以陪我瞓一阵(可不可以陪我睡一会)?"


"陪……"邵志朗明显脑子转不过弯来,挑头开玩笑的人是他,这会困惑的还是他。他已经太熟悉无坚不摧无懈可击那个蓝博文,眼前这个一身疲惫、声音像从喉咙里深处冒着小气泡钻出来的,似乎是在撒娇的男人,纵然是与他如影随形二十年的邵志朗,也在一刹那觉得陌生。


可是未等他回答,蓝博文已经钻进与他同一床羽绒被里,西装外套也不脱,面对着他,皱紧眉合上了眼。


这一刻,邵志朗才在他身上闻到刺鼻的消毒酒精气味。


"你又受左伤?边度?(你又受了伤?哪里?)"


他一下着急起来,只知道这场景像回忆复刻,却不知道连蓝博文受伤这部分也一样。当年蓝博文腹部缝了那五针,就是二十年后了,疤痕也还没褪尽。一道伤疤,不知比多少真情都长久。


"……"


隐隐约约他听见蓝博文小声嘀咕了什么,却听不清楚。他只好挨得更近,近到两人身体紧贴如同是挤在一张单人床。


等他听清,他呼吸都即时顿掉一拍。


抱我,蓝博文说。



8.


在巴西,蓝博文用枪指着他头和他对峙,邵志朗那天告诉了他,他没有一刻想过要背叛蓝博文。


其实如果蓝博文问,他把另一个问题的回答也早已考虑好。


要是有一天让邵志朗发现蓝博文是卧底,邵志朗要怎么办?那也只能认了。邵志朗一早就想过,他就认命了。



在澳门那一夜,他连着沾了血迹和灰尘的西装外套,一起紧紧抱住的蓝博文; 紧皱着眉,像是害怕醒来的蓝博文; 在他床畔,就着灯光不知凝视了他多久,却在他醒来前一刻逃到窗边,假装在看夜景的蓝博文; 只问他痛不痛,却绝口不提自己也有伤口的蓝博文。


收紧手臂抱住这人的瞬间,邵志朗对自己说,他认了。


他认命,而蓝博文一早就是他命里一部分。


什么南非交易,什么警察卧底,什么摩斯密码,什么背叛和谎言,什么争锋和上位,从来没有哪个瞬间,邵志朗那样地后悔。他后悔二十年前那个温热的夏夜,他那时就该紧紧抱住用手挡住眼睛、冲他微笑的蓝博文。



9.


坏了千万盏灯,烧光每段眼神;


才发现与你衣不衬身。



10.


邵志朗不敢想。二十年来,原来他一直做了胆小鬼,该说的话没说过,该懂的事装迟钝。


他连一次都没敢问过自己:


那天一反常态、说要他抱的蓝博文,是不是早就已经猜到后来会发生的一切,早就抉择好最后怎么选?



要他这样想,真的不如要他被车轮碾烂。光一个简单念头,就让他千刀万剐那样心碎:


苦心经营、刀锋走路,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蓝博文,无处可归、没有明天的蓝博文,是不是一早就决定了,用自己注定短暂这一生,最后一次,把这条性命还给邵志朗?


那个夜晚比永夜都寒冷,邵志朗跪下去握他的手,发现他的血居然那样暖。


他就是那样。鲜血如注都不可惜,这一生只暖一个人。


他的表情很累很累了,就像那天躺在邵志朗身边,嘟嚷着要他拥抱那样。


他小声地说:


少爷……



10.


对不起,我这一生爱人,其实我从未天真地相信能永生。


曾共你一起,即使毫无希冀,起码能期待这边脸被吻。


11*.


献给挚爱蓝博文。


有情人终成眷属。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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